苏州安全教育平台(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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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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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州安全教育平台,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条例共5章46条,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上位法,结合江苏省情实际,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登记和通行,保障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范。
一、条例第二条明确了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确立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应当遵循“保障安全、方便群众、源头管理、协同共治”的原则;第四条、第五条对政府及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作了明确;第六条要求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协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从事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经营活动;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要求学校、媒体履行宣传教育责任;第八条对投诉举报作了规范。
二、条例在第二章围绕执行新国标,重点从生产、销售和维修等环节入手,规定生产用于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进口的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防火阻燃性能等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和维修更换的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和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要求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商要委托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明确禁止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本省销售。
同时,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规定了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公开电动自行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信息的查询途径。明确销售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相关台账、公示相关信息。对拼装、改装、加装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对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和非标车以及所有人置换、提前报废非标车作了倡导性规定。为了保护环境安全,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应当提供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建立回收台账;要求不得随意丢弃废旧蓄电池,并对废旧蓄电池管理作出指引性规定。
三、在登记管理方面,条例着力凸显便民导向,尽可能优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为此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系统,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以及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等场所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点,登记不收取费用。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严禁买卖、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并授权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外地号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在通行规范方面,条例较好平衡了群众便捷出行需求和保障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明确提出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等九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对“使用满十年”等三类车辆上道路行驶作出禁止性规定,对载物作出指引性规定。此外,条例还明确要求不得醉酒驾驶,不得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
在停放规范方面,条例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应当规范、有序,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妨碍通行和影响市容环境。此外,为了回应群众适当放宽载人年龄限制的呼声,条例将搭载人员年龄限制由十二周岁以下放宽到十六周岁以下。为了保障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条例对驾驶、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并结合各地实际,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为了推动非标车有序退出同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条例规定“本条例实施前按照省、设区的市有关规定申领临时信息牌的两轮电动车,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四、加强规划建设,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落实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规划。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统筹考虑非机动车的通行需要配套完善交通设施。在建设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居民住宅等时应当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并要求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使用单位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禁止擅自停用或者改变用途。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规定居民小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规范停放充电,条例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有序停放,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和私拉电线、插座充电作出禁止性规定,并要求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推行保险保障,条例倡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进一步落实细化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相关企业应当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等。
五、条例专列一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产品质量、产品认证、市容环境、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为了保障条例确立的各项规范有效实施,切实增强可操作性,条例对有关的义务性、禁止性规范如佩戴安全头盔等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还明确了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将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纳入个人、企业的征信管理体系。
2. 学生假期出现安全问题?
孩子的安全教育,是需要老师和家长共同努力的,平时时不时的就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1:在放假的时候,一般来说班主任都会在班上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2:有些学校还会发信息给每个家长,告知假期注意安全。
3:有些学校会以书面的形式,把假期应该注意安全的几个方面书写清楚,并且让学生带回家给父母。
出了校园,学生的安全需要靠自己自觉,还有家长的监督,老师不应该负责。
我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一位同学家庭条件不错,父母也是比较宠爱他,所以在学校他就算上课睡觉,老师把他叫醒,他也是爱理不理的,甚至曾经和一位为了他好的老师动手。
后来,他的父母让他当着全班人的面向那位老师道歉,虽然道歉了,可是在上课的时候依然我行我素,老师也管不了他。
可是,无法无天的生活,总会遇到未知的危险,星期天的下午,同学们都是按时来学校的,可是那位同学迟迟没有来学校。
直到第二天,星期一了,我们才听说这位同学出事故了,星期天的时候骑着摩托车,后面带着两个朋友,骑车太快,冲进了稻田,把电柱子都撞断了,两个朋友骨折住院,他自己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生命的代价。
有些错误连改正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当时很震惊,也觉得他很可怜,好好的一个人就这样没有了。留给了父母无尽的伤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该教育的时候必须教育,一次小错纵容他,犯了大错就无法挽回了。
后来听说家长要找班主任负责,星期天晚上本该去学校的,可是父母自己的责任呢?
父母本该把孩子亲自送到学校交给老师的,那么小的年纪怎么可以骑摩托车?怎么可以在车上带人?
最基本的安全教育,父母也要自己监督啊,很多时候,老师说了一万遍,不如父母严厉的亲自管教一次阿。
放假的时候,防溺水教育,防火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这些都是重复强调的安全教育,可是每年总有几个人去挑战安全的底线,付出生命的代价。
说了多少遍不要去水边,可是暑假的时候,七八个孩子去池塘边,一个人失足落水,其他的小朋友一个个去救援,最后所有人溺亡,这又是谁的过错?
我们平时都告诉孩子,遇到危险,要大声呼救,回去找大人帮忙,可是又有几个人听呢?以身犯险的代价谁也承担不了。
总之,孩子的安全需要老师和家长共同守护。
平时多教育,防火防水防电防高低。
假期出去玩最好大人陪同,去小朋友家玩也要告知父母,父母过一段时间也要去看看孩子。
希望所有的小朋友健康平安的长大!
我是英子,专注育儿,请大家多多关注!
3. 成都有哪些好的国际学校?
谢谢邀请,您好!
目前国际学校的发展重点区域仍然集中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但川渝地区,尤其是成都的国际教育发展势头较好,越来越多的国际教育资源进入成都地区,名校录取的优异成绩也有目共睹。
我们会结合国内较为权威的排行榜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京领新国际发布的“2018国际学校竞争力排行榜”选取了中国国内现有的国际学校高中部和公办学校高中国际项目为研究对象,采用量化建模的方法和数据排名的方式,以学校公开数据为基础,从国际认证竞争力、师资竞争力和升学竞争力三个核心维度,反映国际学校的综合竞争力。因存在并列情况,共312所国际学校入榜,其中成都地区上榜的学校有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国际部,成都外国语学校,成都七中国际部,成都墨尔文学校,成都孔裔国际学校。
学校信息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国际部
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国际部成立于2011年,由石室天府中学与成都梦工厂教育强强联手合力打造。2012年首届32名毕业生不仅100%获得美国名校录取,并且80%的学生获得了美国排名前50的名校录取;2013年第二届毕业生再创佳绩,有20%的毕业生获得了美国排名前30的名校录取。2014年第三届毕业生创中国西南地区历史最好记录,不仅100%获得美国名校录取,世界顶尖级名校,都给国际部学子抛来了橄榄枝,例如牛津、耶鲁、斯坦福、哥伦比亚、芝加哥、杜克、西北、康奈尔、弗吉尼亚、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等等。2015年第四届学生续写辉煌,西北、埃默里、卡内基梅隆、纽约、滑铁卢等世界名校把国际部学子揽入囊中。2016年第五届全部毕业生收获美国排名前80的名校录取。2017年第六届毕业生共收获229份世界名校录取(人均6-7份),所获奖学金总额高达630700美元/年。2018年全部毕业生均获得美国排名前80、加拿大前5、澳洲5星名校录取。
成都外国语学校
成都外国语学校创办于1989年,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四川省第一所具有外语特色的高完中,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全国仅16所,四川唯1所)、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全省仅6所)、全国安全教育先进单位、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样本学校、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四川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校、成都市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引领四川民办教育。成都外国语学校占地220亩,现有在职教职工745人,专任教师516人,教学班140个,学生7300余人。学校开设了英语、日语、法语、德语4个外语语种,设有初中部、高中部、国际部。
成都七中国际部
成都七中国际部由康德教育集团下属成都楷博学校与成都七中合作建立。康德集团是一家专业从事教育投资、合作办学、国际课程研发、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素质教育项目开发的教育集团。集团旗下整合了成都、重庆、青岛、苏州、石家庄、武汉、北京等地楷博学校;中育教育;中金汇财;以及具有教育部出国留学资质的成都雅思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迄今已有17年专业从事国际教育的良好口碑及优秀业绩。成都七中国际部,迄今已有17年办学历史。国际部提供海外大学本科衔接课程、学分转移课程等,帮助学生具备赴海外留学所需要的学术能力、综合适应能力,完成从中式教育向西式教育的过渡。
成都墨尔文学校
成都墨尔文学校是由英国百年名校墨尔文学院授权,由墨尔文教育鼎力打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学校。英国墨尔文学院创建于1865年,以前瞻性和创新力闻名于学界, 毕业生包括两位国家首相、四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著名作家CS路易斯。成都学校的核心团队毕业于哈佛和牛津大学,结合墨尔文学院顶级的教育理念和在青岛办学中了解的中国学生的需求,保留中国传统教育的价值观,充分发挥国内扎实的基础教育优势,同时在教育理念和学习方法上得到与国际同步的领悟和创新。学校将以“国际名校桥梁,全人领袖摇篮”为办学目标,提供个性化、全面化、国际化的优质教育。学校采用英式学校个性化、极小班的教学模式,由高素质、有教授母语非英语学生的外籍老师帮助学生逐渐适应西方教育方式。
成都孔裔英美国际公学
成都孔裔英美国际公学是中国国际精英教育倡导者—孔裔国际教育集团,在中国西南建立的精英国际寄宿旗舰中学。孔裔国际教育集团由孔子第76代传人、世界孔子基金会主席孔令涛先生创建。采用独创的国际化“双三元色”教育体系,融汇孔子新六艺书院、英式精英教育、美式精英教育的独特教育优势,贯通社会、学校、家庭三大培育体系,集“孔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大成,以孔裔国际教育传承创新的“孔裔国际新六艺”课程和国际通达的权威课程相融合,全方位培养学生的国际化精英素养和技能,是传承中华文化、将孔子文化教育理念国际化的发起者,是研发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将中国教育与国际教育接轨的拓展者,是融汇中西方教育优势,开创中国国际化精英教育事业的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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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苏州使用液化气规定?
江苏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江苏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在1999.01.01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2002年6月进行修
江苏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1999.01.01
实施时间
1999.0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液化石油气的管理,保障社会公众安全,维护淮化石油气用户和供应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是指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份作为燃料使用的液态石油气体。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液化气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液化气供应以及液化气用具经营和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液化气用户。
液化气供应包括营业性供应单位的非营业性供应单位;液化气用户包括家庭用户和单位用户。
第四条 发展液化气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障供应、方便用户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五条 省、市县(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是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枉行政区域内液化气的管理工作。市、县(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液化气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液化气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液化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编制和组织实施液化气发展规划;
(三)负责液化气工程设计审查,组织液化气工程竣工验收和液化气工程设施使用审查;
(四)负责液化气供应单位的资质管理;
(五)组织液化气供应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对液化气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六)负责液化气灌装重、质量的管理和液化气供应状况的综合统计;
(七)负责液化气用具销售、维修、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协助有关部门对液化气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 省、市、县(市)劳动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液化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
省、市、县(市)公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液化气的消防监督。
县级以上规划、贸易(商业)、化工、工商管理、物价、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液化气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建设管理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液化气工程,必须按照工程项目管理权限,报经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劳动、公安、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立项和其他基建手续。
第八条 液化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安全的标准、规划和规程。液化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液化气工程的省外、境外设计、施工单位,除必须持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规定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九条 总贮存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级劳动、公安等部门进行;总贮存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液化气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由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级劳动、公安等部门进行。
液化气工程设计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施工。液化气工程竣工后,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液化气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
第三章 供应管理
第十条 液化气供应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技术标准、规划和规程的具备运输、接卸、灌装、供应完整生产工艺的液化气工程设施,并已取得液化石油气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
(二)有稳定的液化气气源,并能保障持续稳定地供应;
(三)有安全保障设施和安全责任制度,已取得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
(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管理人员、生产岗位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全部经过考核持证上岗;
(六)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灌装秤、温度讦、压力表等计量器具,建立台帐和讲师管理制度。营业性供应单位还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省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 营业性液化气供应单位申领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程序:
(一)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由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二)经初审同意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槽车使用证、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危险品准运证等手续;
(三)试运行一年后,由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正式资质审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燃气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 营业性液化气供应单位凭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到贸易(商业)待业主管部门办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营业性液化气供应单位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得从事液化气供应业务,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槽车使用证、危险品准运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液化气生产和供应单位不得向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营业性供应单位销售和转让液化气。
第十四条 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 燃气企业应在每年三月底前将企业上一年有关资质情况和年度统计报表(当地统计部门认可的统计报表复印件),报造省、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营业性供应单位应合法经营。 供应点的设置应方便用户,并确保安全。在供气点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公平秤、意见薄,接受用户监督。对用户意见应当有处理记录。
第十六条 液化气的销售价格及经营性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第十七条 营业性液化气供应单位歇业或者停止,必须提前二个月向所在县(市)、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歇业或者停业的理由,由省物价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燃气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向液化气供应单位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缴的部分),应当主管用于液化气管理工作。收到、使用管理费的具体办法,由省物价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液化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用户管理档案,定期向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液化气供应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第二十一条 液化气贮罐、槽车、铁路罐车和其他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建立档案,并定期检验、维修、更新。
液化气气瓶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并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者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各供应单位一律不得使用。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当分别取得劳动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书。
液化气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由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液化气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由劳动部门、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监察办法由省劳动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液化气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液化气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持有规定的标牌和证照;
(二)运输车辆不得在重要机关、仓库、桥梁、车站、码头、繁华市区、明火地段等处停留。途中停车,驾驶员、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三)运输液化气的车辆不得同车载人或者载运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 液化气罐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瓶首次灌装前必须进行惰性气体置换和抽真空,在用气瓶灌装前必须进行抽残和瓶体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灌装;
(二)气瓶灌装重量和灌装量误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气前功尽弃灌装后必须严格进行灌装量复检,严禁超标准灌装;
(三)气瓶灌装后必须检查前功尽弃体和角阀是否漏气,发现漏气的,不得提供给用户使用;
(四)严禁从贮罐和槽车上直接灌装气瓶。
第二十四条 液化气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槽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按照规定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液化气贮罐区、供应站,必须明确防火责任人,在醒目处设置禁火标志,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条 贮灌厂(站) 必须设置液化气残液密闭回收装置回收残液。严禁向江河、地沟和下水道内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倾倒液化气残液。
第二十七条 液化气管道供应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时间为用户进行通气点火测试,并保证安全。因施工等原则暂停供气或者降压供气,必须提前3日通知用户;恢复供气必须事先通知用户,但在暂停供气当日的22时至次日6时之间,不得恢复供应。
气化站、混气站应当有专人管理,配备专职巡线工,加强管线的巡回检查和油线阀门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八条 严禁在液化气输送管道、阀门井、贮灌站、气化站、混气站、供应站等设施的安全防火间距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品以及从事其它危及安全的活动。
第五章 用户管理
第二十九条 液化气供应单位必须制定用户安全使用规划,对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十条 瓶装液化气用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在卧室使用液化气;
(二)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热和摔、砸、倒卧液化气气瓶;
(三)严禁自行倒灌气瓶液化气,倾倒排放气瓶内列液;
(四)不得自行拆修或者改换瓶阀、调压器、检验标记、瓶体漆色;
(五)严禁私自安装、拆移、维修液化气用具;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管理液化气用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在卧室装液化管道设施;
(二)不得擅自拆、改、迁、装液化气管道和用具,不得擅自抽取或者使用不正当手段使用液化气;
(三)按期交纳液化气使用费。
第六章 用具管理
第三十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使用的液体气用具,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安全使用说明书,重要部位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全体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者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安全使用说明书的液化气用具。
第三十三条 民用液化气用具的销售,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经讲师认证合格的燃气用具检测中心(站)进行检测测(气瓶检测除外)。经检测符合液化气使用要求的,由燃气用具检测中心(站)加贴检测合格标志,未加贴检测合格标志的液化气用具一律不得销售。检测合格标志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三十四条 液化气用具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地设立维修点,也可以委托当地液化气供应单位代销代修,并负责提供修理所需要的零配件。液化气用具的安装施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安装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液化气工程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或者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不具有液化气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接液化气工程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并对设计、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未取得液化气工程设计使用许可证,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液化气经营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液化气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擅自向无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营业性供应单位转让、销售液化气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转证、销售,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转让、销售单位的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歇业或者停业,灌装重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擅自从贮罐和槽车上直接灌装气瓶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上灌装,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液化气供应单位使用或者燃气用具单位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和燃气检测合格标志的燃气用具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非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罚款金额不超过30000元。
第三十八条 魂劳动、公安、规划、工商管理、贸易(商业),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由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市政公用) 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根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前从事液化气供应、用具销售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其他液态化燃料和燃气用具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99年1月)起施行。
5. 女孩子适合什么专业?
老一辈的人都喜欢和我们说:“女孩子长大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比较好。”可是随着社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女孩子们也挺迷惑,到底读什么专业好?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开放,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大众对于下一代的早期教育问题愈加重视,这意味着我国幼儿保育市场正在经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市场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大量的年轻人走上幼儿保育专业的道路。
如今的幼儿保育专业不仅仅培育学生对于幼儿的辅导教育,而是要将学生打造成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的综合素质人才。毕业后除了可以应聘幼儿保育师之外,学生还可以从事幼儿训练机构的教育教学或者管理工作。担任音乐、美术等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或儿童营养师等工作。
每天与孩子们玩耍嬉笑,让孩子快乐学习,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个人才干,又轻松完成教学管理任务。每天身处在天真烂漫的孩童之中,自身也会受到感染,扫去压力,一身轻松。变得更加平易近人,温柔感性,成为更好的自己。
作为幼儿保育专业的学子,需要学习掌握各式各样的技能,以便未来工作上更为顺利顺心,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声乐表演,信手拈来,舞蹈歌剧,不在话下。拥有各种各样令人艳羡不已的才艺技能,也能让自己在学校中脱颖而出,成为人群中的佼佼者。
郑州新东方烹饪学校幼儿保育专业正在招生中。培养能适应现代幼儿保育发展需要,具有浓厚人文情怀和高尚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营养配餐能力出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幼儿保育专业人才。学校的办学优势,值得你的信赖,给自己多一个选择,给人生一个转机,早入学,早受益,快来报名吧!
6. 正常应该多大为佳?
“儿大避母,女大避父”,正常应该多大为佳?这句话我觉得应该有两层意思,一是孩子大了,父母回避儿女,避免与孩子有太多的身体接触。 二是主动教会儿女回避父母。儿女开始发育后,就应该避免父母去看或接触自己的身体了。
两岁前的宝宝,无论是男宝还是女宝,他们并没有性别意识,所以这时候父母无需太过于关注。到宝宝两岁以后,会有个性别萌芽期,比如小哥哥是男孩,小姐姐是女孩。到了4-5岁,孩子的性别意识会进一步提高,为什么他要站着尿尿,而我却要蹲下尿尿。这个时候,可以告诉孩子,男孩女孩不一样,同时也要告诉孩子自己穿着小内裤的地方是不能让人触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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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邻居的男孩子12岁了,还跟妈妈睡,因为自从有了孩子后,他们夫妻就分房睡了。大家都劝她,孩子都这么大了,得让孩子自己睡了。妈妈说孩子胆子小,自己睡不着,有时候孩子当着我们的面,也在妈妈身上乱摸,妈妈也并不在意,后来有次她发现孩子跟自己睡居然下面有反应,她才想着跟孩子分房睡。
一般孩子多大为好呢?建议在孩子10岁前后就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比如5-6岁时,爸爸和女儿,妈妈与儿子就不要一起洗澡了,男孩就由爸爸帮忙洗澡,带去卫生间,女孩就由妈妈帮忙洗澡,10岁前,跟孩子分床分房睡。
国高级育婴师,十年的母婴护理经验,学前教育专业,多网络平台撰稿。关注母婴健康和1-10岁孩子的成长!同时也是二胎妈妈,育儿路上我们在一起!感谢您的阅读和关注!7. 在学校中层领导中?
各学校的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等,他们是校级领导,而各处室的正副主任、干事、团总支书记等才是中层领导。
大多数人在选择当老师后,心里基本就准备好了甘于清贫的念头,工作久了后更会安于现实。而能坚守在学校任教的老师,一般有四条主要出路:
1、一边教书一边在努力考公务员,争取能跳离教师这个行业;
2、努力找关系当上中层,当上副校长,当上校长,再有机会调到教育局,在仕途上出人头地(当然也有部分校长只想掌管好一所学校,并没有太多的想法,这种校长值得尊重);
3、全力教学,多想方法,不断提升自己,当上名师,在专业成长领域取得一席之地,享受教育带来的成就感,这类老师也有不少;
4、平平淡淡,不追名逐利,安安心心当好一名普通老师,努力做一位教书育人的好老师。
要问学校中层里哪职位好?这得看情况。因为学校规模有别、科室设置也可能有所不同。
办公室正副主任:主要任务是负责上传下达,经常帮助主要领导干这干那,他的优势是和校领导接触机会最多,劣势是没有多少实权,要上进缺少实绩。
教务处正副主任:主要负责教学,应该是实权比较大的部门,也有称为前勤,容易熬出成绩,但是压力也最大。有人说,一所好学校主要还是看教学业绩,其它都是为教学服务的。
总务处正副主任:负责后勤、校产、校建等,原先是纯为师生服务,现在因为学校食堂、基建、校产等问题,实权越来越大。但学校基础建设、基本采购都经由总务处,当然过手的财金也多,也是风险系数最高的。某学校校长贪腐牵出总务后勤一帮人。
所以在很多老师眼中,总务主任真是个好肥差,但也有一定的风险,若没有自制力较容易犯错误。不少学校有些总务主任被抓,就是因为经济方面的问题,跟着分管领导受牵连的。
政教处或政保处(德育处)正副主任:规模小的学校会和教务处合并为教导处,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其实更多的是和家长打交道,处理违纪学生往往压力最大,真是很很麻烦的一个岗位。
规模大的学校还有教科所,负责教师专业成长,也是个服务性处室,实权肯定没有多少。
如今高堂也讲究高科技,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由于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现在很多学校的课堂都是投影加网络,于是另一种处室应运而生,那就是——信息处。信息正副主任管理的部门越来越多,一般与电脑或网络相差的事,都是信息处在牵头或负责。虽说学校的电脑、网络、班班通等都是信息处的活,但事由信息处干,好处教导处或总务处占了。
团总支(学生会),小学叫“少先队指导员”:相对来说比较轻松,主要是组织活动,当然实权也有限。但有的学校把各种活动、学生值日都分配给“团会”做,又隶属政保处管,那他的工作量也可能不少,跟学生直接打交道的,也是累死不讨好。
当上学校中层干部,通常都可以减少一个班的工作量。能少上一个班的课,自然会轻松不少,这是较实惠的事之一。
而有些中层干部可能还能得点小补助,或加班补贴,福利待遇比普通老师稍好;有时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参观学习等,一般也有份。不过现在很多地方管得很严,吃喝、得补助的现象少多了。
最最明显的问题是,中层干部基本都是一线干实事的人,有不少中层干部(尤其是副主任)其实很累,成天疲于奔命,有时还明白到底在忙些什么——为谁辛苦为谁忙?有时他们要不停地应付上级主管部门或本校的各种的检查验收评比等 ,要不停地准备各种材料,表格,有时甚至免不了要加班加点“弄些虚的、作点假的”,这其实是一件更累人、相当痛苦的事,真实的东西好写,尤其是总结。所以大多数学校的中层干部其实很不容易。有戳中痛点的吗,还有补充的没有?请在评论区发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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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州安全教育平台,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条例共5章46条,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上位法,结合江苏省情实际,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登记和通行,保障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范。
一、条例第二条明确了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确立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应当遵循“保障安全、方便群众、源头管理、协同共治”的原则;第四条、第五条对政府及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作了明确;第六条要求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协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从事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经营活动;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要求学校、媒体履行宣传教育责任;第八条对投诉举报作了规范。
二、条例在第二章围绕执行新国标,重点从生产、销售和维修等环节入手,规定生产用于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和进口的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防火阻燃性能等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和维修更换的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和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要求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商要委托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明确禁止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本省销售。
同时,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规定了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公开电动自行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信息的查询途径。明确销售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相关台账、公示相关信息。对拼装、改装、加装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对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和非标车以及所有人置换、提前报废非标车作了倡导性规定。为了保护环境安全,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应当提供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建立回收台账;要求不得随意丢弃废旧蓄电池,并对废旧蓄电池管理作出指引性规定。
三、在登记管理方面,条例着力凸显便民导向,尽可能优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为此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系统,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以及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等场所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点,登记不收取费用。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严禁买卖、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并授权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外地号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在通行规范方面,条例较好平衡了群众便捷出行需求和保障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明确提出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等九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对“使用满十年”等三类车辆上道路行驶作出禁止性规定,对载物作出指引性规定。此外,条例还明确要求不得醉酒驾驶,不得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
在停放规范方面,条例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应当规范、有序,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妨碍通行和影响市容环境。此外,为了回应群众适当放宽载人年龄限制的呼声,条例将搭载人员年龄限制由十二周岁以下放宽到十六周岁以下。为了保障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条例对驾驶、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作出强制性规定,并结合各地实际,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为了推动非标车有序退出同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条例规定“本条例实施前按照省、设区的市有关规定申领临时信息牌的两轮电动车,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四、加强规划建设,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落实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停放场所、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规划。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统筹考虑非机动车的通行需要配套完善交通设施。在建设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居民住宅等时应当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并要求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使用单位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禁止擅自停用或者改变用途。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规定居民小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规范停放充电,条例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有序停放,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和私拉电线、插座充电作出禁止性规定,并要求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推行保险保障,条例倡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进一步落实细化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相关企业应当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根据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应的保险等。
五、条例专列一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产品质量、产品认证、市容环境、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为了保障条例确立的各项规范有效实施,切实增强可操作性,条例对有关的义务性、禁止性规范如佩戴安全头盔等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还明确了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将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纳入个人、企业的征信管理体系。
2. 学生假期出现安全问题?
孩子的安全教育,是需要老师和家长共同努力的,平时时不时的就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1:在放假的时候,一般来说班主任都会在班上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2:有些学校还会发信息给每个家长,告知假期注意安全。
3:有些学校会以书面的形式,把假期应该注意安全的几个方面书写清楚,并且让学生带回家给父母。
出了校园,学生的安全需要靠自己自觉,还有家长的监督,老师不应该负责。
我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一位同学家庭条件不错,父母也是比较宠爱他,所以在学校他就算上课睡觉,老师把他叫醒,他也是爱理不理的,甚至曾经和一位为了他好的老师动手。
后来,他的父母让他当着全班人的面向那位老师道歉,虽然道歉了,可是在上课的时候依然我行我素,老师也管不了他。
可是,无法无天的生活,总会遇到未知的危险,星期天的下午,同学们都是按时来学校的,可是那位同学迟迟没有来学校。
直到第二天,星期一了,我们才听说这位同学出事故了,星期天的时候骑着摩托车,后面带着两个朋友,骑车太快,冲进了稻田,把电柱子都撞断了,两个朋友骨折住院,他自己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生命的代价。
有些错误连改正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当时很震惊,也觉得他很可怜,好好的一个人就这样没有了。留给了父母无尽的伤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该教育的时候必须教育,一次小错纵容他,犯了大错就无法挽回了。
后来听说家长要找班主任负责,星期天晚上本该去学校的,可是父母自己的责任呢?
父母本该把孩子亲自送到学校交给老师的,那么小的年纪怎么可以骑摩托车?怎么可以在车上带人?
最基本的安全教育,父母也要自己监督啊,很多时候,老师说了一万遍,不如父母严厉的亲自管教一次阿。
放假的时候,防溺水教育,防火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这些都是重复强调的安全教育,可是每年总有几个人去挑战安全的底线,付出生命的代价。
说了多少遍不要去水边,可是暑假的时候,七八个孩子去池塘边,一个人失足落水,其他的小朋友一个个去救援,最后所有人溺亡,这又是谁的过错?
我们平时都告诉孩子,遇到危险,要大声呼救,回去找大人帮忙,可是又有几个人听呢?以身犯险的代价谁也承担不了。
总之,孩子的安全需要老师和家长共同守护。
平时多教育,防火防水防电防高低。
假期出去玩最好大人陪同,去小朋友家玩也要告知父母,父母过一段时间也要去看看孩子。
希望所有的小朋友健康平安的长大!
我是英子,专注育儿,请大家多多关注!
3. 成都有哪些好的国际学校?
谢谢邀请,您好!
目前国际学校的发展重点区域仍然集中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但川渝地区,尤其是成都的国际教育发展势头较好,越来越多的国际教育资源进入成都地区,名校录取的优异成绩也有目共睹。
我们会结合国内较为权威的排行榜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京领新国际发布的“2018国际学校竞争力排行榜”选取了中国国内现有的国际学校高中部和公办学校高中国际项目为研究对象,采用量化建模的方法和数据排名的方式,以学校公开数据为基础,从国际认证竞争力、师资竞争力和升学竞争力三个核心维度,反映国际学校的综合竞争力。因存在并列情况,共312所国际学校入榜,其中成都地区上榜的学校有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国际部,成都外国语学校,成都七中国际部,成都墨尔文学校,成都孔裔国际学校。
学校信息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国际部
成都石室天府中学国际部成立于2011年,由石室天府中学与成都梦工厂教育强强联手合力打造。2012年首届32名毕业生不仅100%获得美国名校录取,并且80%的学生获得了美国排名前50的名校录取;2013年第二届毕业生再创佳绩,有20%的毕业生获得了美国排名前30的名校录取。2014年第三届毕业生创中国西南地区历史最好记录,不仅100%获得美国名校录取,世界顶尖级名校,都给国际部学子抛来了橄榄枝,例如牛津、耶鲁、斯坦福、哥伦比亚、芝加哥、杜克、西北、康奈尔、弗吉尼亚、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等等。2015年第四届学生续写辉煌,西北、埃默里、卡内基梅隆、纽约、滑铁卢等世界名校把国际部学子揽入囊中。2016年第五届全部毕业生收获美国排名前80的名校录取。2017年第六届毕业生共收获229份世界名校录取(人均6-7份),所获奖学金总额高达630700美元/年。2018年全部毕业生均获得美国排名前80、加拿大前5、澳洲5星名校录取。
成都外国语学校
成都外国语学校创办于1989年,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四川省第一所具有外语特色的高完中,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全国仅16所,四川唯1所)、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全省仅6所)、全国安全教育先进单位、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样本学校、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四川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校、成都市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引领四川民办教育。成都外国语学校占地220亩,现有在职教职工745人,专任教师516人,教学班140个,学生7300余人。学校开设了英语、日语、法语、德语4个外语语种,设有初中部、高中部、国际部。
成都七中国际部
成都七中国际部由康德教育集团下属成都楷博学校与成都七中合作建立。康德集团是一家专业从事教育投资、合作办学、国际课程研发、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素质教育项目开发的教育集团。集团旗下整合了成都、重庆、青岛、苏州、石家庄、武汉、北京等地楷博学校;中育教育;中金汇财;以及具有教育部出国留学资质的成都雅思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迄今已有17年专业从事国际教育的良好口碑及优秀业绩。成都七中国际部,迄今已有17年办学历史。国际部提供海外大学本科衔接课程、学分转移课程等,帮助学生具备赴海外留学所需要的学术能力、综合适应能力,完成从中式教育向西式教育的过渡。
成都墨尔文学校
成都墨尔文学校是由英国百年名校墨尔文学院授权,由墨尔文教育鼎力打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学校。英国墨尔文学院创建于1865年,以前瞻性和创新力闻名于学界, 毕业生包括两位国家首相、四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著名作家CS路易斯。成都学校的核心团队毕业于哈佛和牛津大学,结合墨尔文学院顶级的教育理念和在青岛办学中了解的中国学生的需求,保留中国传统教育的价值观,充分发挥国内扎实的基础教育优势,同时在教育理念和学习方法上得到与国际同步的领悟和创新。学校将以“国际名校桥梁,全人领袖摇篮”为办学目标,提供个性化、全面化、国际化的优质教育。学校采用英式学校个性化、极小班的教学模式,由高素质、有教授母语非英语学生的外籍老师帮助学生逐渐适应西方教育方式。
成都孔裔英美国际公学
成都孔裔英美国际公学是中国国际精英教育倡导者—孔裔国际教育集团,在中国西南建立的精英国际寄宿旗舰中学。孔裔国际教育集团由孔子第76代传人、世界孔子基金会主席孔令涛先生创建。采用独创的国际化“双三元色”教育体系,融汇孔子新六艺书院、英式精英教育、美式精英教育的独特教育优势,贯通社会、学校、家庭三大培育体系,集“孔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之大成,以孔裔国际教育传承创新的“孔裔国际新六艺”课程和国际通达的权威课程相融合,全方位培养学生的国际化精英素养和技能,是传承中华文化、将孔子文化教育理念国际化的发起者,是研发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将中国教育与国际教育接轨的拓展者,是融汇中西方教育优势,开创中国国际化精英教育事业的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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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苏州使用液化气规定?
江苏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江苏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在1999.01.01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2002年6月进行修
江苏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1999.01.01
实施时间
1999.0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液化石油气的管理,保障社会公众安全,维护淮化石油气用户和供应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是指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份作为燃料使用的液态石油气体。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液化气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液化气供应以及液化气用具经营和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液化气用户。
液化气供应包括营业性供应单位的非营业性供应单位;液化气用户包括家庭用户和单位用户。
第四条 发展液化气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障供应、方便用户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五条 省、市县(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是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枉行政区域内液化气的管理工作。市、县(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液化气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液化气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液化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编制和组织实施液化气发展规划;
(三)负责液化气工程设计审查,组织液化气工程竣工验收和液化气工程设施使用审查;
(四)负责液化气供应单位的资质管理;
(五)组织液化气供应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对液化气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六)负责液化气灌装重、质量的管理和液化气供应状况的综合统计;
(七)负责液化气用具销售、维修、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协助有关部门对液化气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 省、市、县(市)劳动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液化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
省、市、县(市)公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液化气的消防监督。
县级以上规划、贸易(商业)、化工、工商管理、物价、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液化气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建设管理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液化气工程,必须按照工程项目管理权限,报经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劳动、公安、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立项和其他基建手续。
第八条 液化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安全的标准、规划和规程。液化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液化气工程的省外、境外设计、施工单位,除必须持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外,还应当按照规定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九条 总贮存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液化气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级劳动、公安等部门进行;总贮存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液化气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由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同级劳动、公安等部门进行。
液化气工程设计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施工。液化气工程竣工后,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液化气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
第三章 供应管理
第十条 液化气供应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技术标准、规划和规程的具备运输、接卸、灌装、供应完整生产工艺的液化气工程设施,并已取得液化石油气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
(二)有稳定的液化气气源,并能保障持续稳定地供应;
(三)有安全保障设施和安全责任制度,已取得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
(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管理人员、生产岗位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全部经过考核持证上岗;
(六)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灌装秤、温度讦、压力表等计量器具,建立台帐和讲师管理制度。营业性供应单位还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省贸易(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 营业性液化气供应单位申领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程序:
(一)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由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二)经初审同意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槽车使用证、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危险品准运证等手续;
(三)试运行一年后,由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正式资质审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燃气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 营业性液化气供应单位凭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到贸易(商业)待业主管部门办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营业性液化气供应单位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得从事液化气供应业务,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槽车使用证、危险品准运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液化气生产和供应单位不得向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营业性供应单位销售和转让液化气。
第十四条 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 燃气企业应在每年三月底前将企业上一年有关资质情况和年度统计报表(当地统计部门认可的统计报表复印件),报造省、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营业性供应单位应合法经营。 供应点的设置应方便用户,并确保安全。在供气点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公平秤、意见薄,接受用户监督。对用户意见应当有处理记录。
第十六条 液化气的销售价格及经营性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第十七条 营业性液化气供应单位歇业或者停止,必须提前二个月向所在县(市)、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歇业或者停业的理由,由省物价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燃气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向液化气供应单位收取的管理费(包括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缴的部分),应当主管用于液化气管理工作。收到、使用管理费的具体办法,由省物价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液化气供应企业应当建立用户管理档案,定期向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液化气供应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第二十一条 液化气贮罐、槽车、铁路罐车和其他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建立档案,并定期检验、维修、更新。
液化气气瓶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并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者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各供应单位一律不得使用。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当分别取得劳动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书。
液化气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由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液化气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由劳动部门、建设(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监察办法由省劳动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液化气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液化气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持有规定的标牌和证照;
(二)运输车辆不得在重要机关、仓库、桥梁、车站、码头、繁华市区、明火地段等处停留。途中停车,驾驶员、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三)运输液化气的车辆不得同车载人或者载运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 液化气罐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瓶首次灌装前必须进行惰性气体置换和抽真空,在用气瓶灌装前必须进行抽残和瓶体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灌装;
(二)气瓶灌装重量和灌装量误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气前功尽弃灌装后必须严格进行灌装量复检,严禁超标准灌装;
(三)气瓶灌装后必须检查前功尽弃体和角阀是否漏气,发现漏气的,不得提供给用户使用;
(四)严禁从贮罐和槽车上直接灌装气瓶。
第二十四条 液化气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槽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按照规定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液化气贮罐区、供应站,必须明确防火责任人,在醒目处设置禁火标志,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条 贮灌厂(站) 必须设置液化气残液密闭回收装置回收残液。严禁向江河、地沟和下水道内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倾倒液化气残液。
第二十七条 液化气管道供应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时间为用户进行通气点火测试,并保证安全。因施工等原则暂停供气或者降压供气,必须提前3日通知用户;恢复供气必须事先通知用户,但在暂停供气当日的22时至次日6时之间,不得恢复供应。
气化站、混气站应当有专人管理,配备专职巡线工,加强管线的巡回检查和油线阀门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八条 严禁在液化气输送管道、阀门井、贮灌站、气化站、混气站、供应站等设施的安全防火间距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品以及从事其它危及安全的活动。
第五章 用户管理
第二十九条 液化气供应单位必须制定用户安全使用规划,对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十条 瓶装液化气用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在卧室使用液化气;
(二)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热和摔、砸、倒卧液化气气瓶;
(三)严禁自行倒灌气瓶液化气,倾倒排放气瓶内列液;
(四)不得自行拆修或者改换瓶阀、调压器、检验标记、瓶体漆色;
(五)严禁私自安装、拆移、维修液化气用具;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管理液化气用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在卧室装液化管道设施;
(二)不得擅自拆、改、迁、装液化气管道和用具,不得擅自抽取或者使用不正当手段使用液化气;
(三)按期交纳液化气使用费。
第六章 用具管理
第三十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使用的液体气用具,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安全使用说明书,重要部位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全体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者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安全使用说明书的液化气用具。
第三十三条 民用液化气用具的销售,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经讲师认证合格的燃气用具检测中心(站)进行检测测(气瓶检测除外)。经检测符合液化气使用要求的,由燃气用具检测中心(站)加贴检测合格标志,未加贴检测合格标志的液化气用具一律不得销售。检测合格标志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三十四条 液化气用具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地设立维修点,也可以委托当地液化气供应单位代销代修,并负责提供修理所需要的零配件。液化气用具的安装施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安装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液化气工程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或者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不具有液化气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接液化气工程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并对设计、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未取得液化气工程设计使用许可证,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液化气经营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液化气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擅自向无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营业性供应单位转让、销售液化气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转证、销售,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转让、销售单位的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歇业或者停业,灌装重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擅自从贮罐和槽车上直接灌装气瓶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上灌装,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液化气供应单位使用或者燃气用具单位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和燃气检测合格标志的燃气用具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非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罚款金额不超过30000元。
第三十八条 魂劳动、公安、规划、工商管理、贸易(商业),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由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市政公用) 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根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前从事液化气供应、用具销售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其他液态化燃料和燃气用具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99年1月)起施行。
5. 女孩子适合什么专业?
老一辈的人都喜欢和我们说:“女孩子长大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比较好。”可是随着社会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女孩子们也挺迷惑,到底读什么专业好?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开放,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大众对于下一代的早期教育问题愈加重视,这意味着我国幼儿保育市场正在经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市场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大量的年轻人走上幼儿保育专业的道路。
如今的幼儿保育专业不仅仅培育学生对于幼儿的辅导教育,而是要将学生打造成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的综合素质人才。毕业后除了可以应聘幼儿保育师之外,学生还可以从事幼儿训练机构的教育教学或者管理工作。担任音乐、美术等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或儿童营养师等工作。
每天与孩子们玩耍嬉笑,让孩子快乐学习,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个人才干,又轻松完成教学管理任务。每天身处在天真烂漫的孩童之中,自身也会受到感染,扫去压力,一身轻松。变得更加平易近人,温柔感性,成为更好的自己。
作为幼儿保育专业的学子,需要学习掌握各式各样的技能,以便未来工作上更为顺利顺心,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声乐表演,信手拈来,舞蹈歌剧,不在话下。拥有各种各样令人艳羡不已的才艺技能,也能让自己在学校中脱颖而出,成为人群中的佼佼者。
郑州新东方烹饪学校幼儿保育专业正在招生中。培养能适应现代幼儿保育发展需要,具有浓厚人文情怀和高尚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营养配餐能力出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幼儿保育专业人才。学校的办学优势,值得你的信赖,给自己多一个选择,给人生一个转机,早入学,早受益,快来报名吧!
6. 正常应该多大为佳?
“儿大避母,女大避父”,正常应该多大为佳?这句话我觉得应该有两层意思,一是孩子大了,父母回避儿女,避免与孩子有太多的身体接触。 二是主动教会儿女回避父母。儿女开始发育后,就应该避免父母去看或接触自己的身体了。
两岁前的宝宝,无论是男宝还是女宝,他们并没有性别意识,所以这时候父母无需太过于关注。到宝宝两岁以后,会有个性别萌芽期,比如小哥哥是男孩,小姐姐是女孩。到了4-5岁,孩子的性别意识会进一步提高,为什么他要站着尿尿,而我却要蹲下尿尿。这个时候,可以告诉孩子,男孩女孩不一样,同时也要告诉孩子自己穿着小内裤的地方是不能让人触摸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我们邻居的男孩子12岁了,还跟妈妈睡,因为自从有了孩子后,他们夫妻就分房睡了。大家都劝她,孩子都这么大了,得让孩子自己睡了。妈妈说孩子胆子小,自己睡不着,有时候孩子当着我们的面,也在妈妈身上乱摸,妈妈也并不在意,后来有次她发现孩子跟自己睡居然下面有反应,她才想着跟孩子分房睡。
一般孩子多大为好呢?建议在孩子10岁前后就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比如5-6岁时,爸爸和女儿,妈妈与儿子就不要一起洗澡了,男孩就由爸爸帮忙洗澡,带去卫生间,女孩就由妈妈帮忙洗澡,10岁前,跟孩子分床分房睡。
国高级育婴师,十年的母婴护理经验,学前教育专业,多网络平台撰稿。关注母婴健康和1-10岁孩子的成长!同时也是二胎妈妈,育儿路上我们在一起!感谢您的阅读和关注!7. 在学校中层领导中?
各学校的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等,他们是校级领导,而各处室的正副主任、干事、团总支书记等才是中层领导。
大多数人在选择当老师后,心里基本就准备好了甘于清贫的念头,工作久了后更会安于现实。而能坚守在学校任教的老师,一般有四条主要出路:
1、一边教书一边在努力考公务员,争取能跳离教师这个行业;
2、努力找关系当上中层,当上副校长,当上校长,再有机会调到教育局,在仕途上出人头地(当然也有部分校长只想掌管好一所学校,并没有太多的想法,这种校长值得尊重);
3、全力教学,多想方法,不断提升自己,当上名师,在专业成长领域取得一席之地,享受教育带来的成就感,这类老师也有不少;
4、平平淡淡,不追名逐利,安安心心当好一名普通老师,努力做一位教书育人的好老师。
要问学校中层里哪职位好?这得看情况。因为学校规模有别、科室设置也可能有所不同。
办公室正副主任:主要任务是负责上传下达,经常帮助主要领导干这干那,他的优势是和校领导接触机会最多,劣势是没有多少实权,要上进缺少实绩。
教务处正副主任:主要负责教学,应该是实权比较大的部门,也有称为前勤,容易熬出成绩,但是压力也最大。有人说,一所好学校主要还是看教学业绩,其它都是为教学服务的。
总务处正副主任:负责后勤、校产、校建等,原先是纯为师生服务,现在因为学校食堂、基建、校产等问题,实权越来越大。但学校基础建设、基本采购都经由总务处,当然过手的财金也多,也是风险系数最高的。某学校校长贪腐牵出总务后勤一帮人。
所以在很多老师眼中,总务主任真是个好肥差,但也有一定的风险,若没有自制力较容易犯错误。不少学校有些总务主任被抓,就是因为经济方面的问题,跟着分管领导受牵连的。
政教处或政保处(德育处)正副主任:规模小的学校会和教务处合并为教导处,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其实更多的是和家长打交道,处理违纪学生往往压力最大,真是很很麻烦的一个岗位。
规模大的学校还有教科所,负责教师专业成长,也是个服务性处室,实权肯定没有多少。
如今高堂也讲究高科技,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由于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现在很多学校的课堂都是投影加网络,于是另一种处室应运而生,那就是——信息处。信息正副主任管理的部门越来越多,一般与电脑或网络相差的事,都是信息处在牵头或负责。虽说学校的电脑、网络、班班通等都是信息处的活,但事由信息处干,好处教导处或总务处占了。
团总支(学生会),小学叫“少先队指导员”:相对来说比较轻松,主要是组织活动,当然实权也有限。但有的学校把各种活动、学生值日都分配给“团会”做,又隶属政保处管,那他的工作量也可能不少,跟学生直接打交道的,也是累死不讨好。
当上学校中层干部,通常都可以减少一个班的工作量。能少上一个班的课,自然会轻松不少,这是较实惠的事之一。
而有些中层干部可能还能得点小补助,或加班补贴,福利待遇比普通老师稍好;有时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参观学习等,一般也有份。不过现在很多地方管得很严,吃喝、得补助的现象少多了。
最最明显的问题是,中层干部基本都是一线干实事的人,有不少中层干部(尤其是副主任)其实很累,成天疲于奔命,有时还明白到底在忙些什么——为谁辛苦为谁忙?有时他们要不停地应付上级主管部门或本校的各种的检查验收评比等 ,要不停地准备各种材料,表格,有时甚至免不了要加班加点“弄些虚的、作点假的”,这其实是一件更累人、相当痛苦的事,真实的东西好写,尤其是总结。所以大多数学校的中层干部其实很不容易。有戳中痛点的吗,还有补充的没有?请在评论区发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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